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银行贷款还不上有什么后果,贷款人在贷款中提供虚假合同,银行审查不严,到期无法还贷,贷款人和银行各承担什么责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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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违规发放按揭贷款,现在借款还不上,该怎么办
贷款已经发放,但是银行被查出来违规发放的话,有两种处理办法:
1、要求借款人提前还贷,然后重新再按照规定程序发放。等于就是重新再放一遍。但是这种做法对房贷这类贷款而言,借款人肯定是无力筹集那么多房款的,但如果因此而说借款人违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违规的问题出在银行而不出在借款人本身,银行是违约方。
2、就是银行去补充材料,完成整改,而不需要借款人归还房贷。从法律而言,只要借款人不存在欺诈,银行违规放款的责任在自身。借款合同已经成立,银行无权单方面毁约。按照法律顺位,《合同法》大于银行的各种规定。借款人要做的就是配合银行补充各种材料,完善放款手续。
扩展资料:
银行贷款注意事项:
1、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硬撑。客户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3、当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法发放贷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还不上,银行应当改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需要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贷款人在贷款中提供虚假合同,银行审查不严,到期无法还贷,贷款人和银行各承担什么责任
这是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常见的问题。
企业提供虚假合同用于贷款,银行疏于审查,贷款如果出现不良,很多居心不良的企业这时会反咬一口,提出银行应当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以此减轻自己的责任。
首先,银行有责任么?有,但只是违反了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并不涉及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查不严应当付法律责任。——如果真是这样,不知道多少银行员工会因此吃官司。银行是受害者,没有从此事件中获得利益,违法的主观动机不存在。我们要把“违法放贷罪”与银行被骗区别开来,违法放贷是明知故犯,而被骗则是非主管故意。
企业有责任么?有,但未必是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贷款资料,构成骗贷罪。但是多数情况下,企业贷款都用于企业周转和运营,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因此也不一定构成骗贷罪。
这种案例现实中非常多,老实说没有一个信贷客户经理敢保证自己拿到的企业销售合同都是真的。你比如说,我的流动资金贷款用途本来就是用于发放工资,银行一定要提供购销合同才能放,那怎么办呢?如果要追究,只能说我们有些规定太不符合实际。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