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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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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