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2月29日,600589ST榕泰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和杨宝生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2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46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47号)。
2.根据此前公开信息显示,这是广东榕泰第二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了。
3.第一次在2021年5月13日,广东榕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4.经证监会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1、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3、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
5.自广东榕泰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就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根据广东榕泰《2022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责任纠纷,2021年诉讼标的形成预计负债金额为23,365,621.80元。
6.截至2022年5月19日,共有329名投资者索赔约2524.37万元,部分投资者和公司达成和解,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已代理多批投资者索赔。
7.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广东榕泰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后,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8.第一次处罚仍在时效中为了让投资者索赔更高效安全,谢保平律师团队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及律师的交通费、食宿费,投资者前期0成本索赔。
9.第二次被立案并未说明具体原因,等待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果,目前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10.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了解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11.广东榕泰索赔条件,广东榕泰索赔区间,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1、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之间买入600589广东榕泰,且在2020年5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22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600589广东榕泰的投资者以上广东榕泰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盒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