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今天是6月1日,儿童节,全国各地都弥漫着欢快的气息。笔者经过学校时,还隐约听到校园里飘扬的歌声: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
然而,今天看到的第一条新闻,却是这些小小接班人们,遭受到了非人般地虐待:
男子多次性侵女友孙女,致其染上多种妇科疾病,而这位被害少女,才13岁。
这条资讯是由太原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在笔者想要查询案件的详细情况时,发现类似的案件竟不止一条。
男子性侵少女被拒将其枪杀、教师多次性侵14岁女学生、亲生父母将自己孩子活活打死……
这些都是权威媒体在儿童节前夕发布的最新消息,原来今年六一,儿童并不快乐。
男子多次性侵女友孙女事件
5月30日,山西太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期间发布了《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同时还公布了5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就包括“马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件。
2020年12月,马某某与被害人奶奶确立恋爱关系,之后便住在一起,与其同住的还有被害人王某某和她妹妹。
在同居期间,马某某明知王某某才13岁,是一名未成年人,但依旧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且不知悔改,我行我素,以至于被多次侵犯的少女被诊断出多种妇科疾病。
其实,马某某的禽兽行为并非心血来潮,他早就有过强奸犯罪前科,只不过像这类禽兽,最擅长的就是如何伪装成一个正常人。
而受害人的奶奶,也是识人不明,将一个恶魔引进自己的家,最终酿成惨剧。
有道是流言如刀,最伤人心。一个尚未享受青春的13岁少女,在禽兽的折磨下患上了妇科疾病,之后岁月里世俗对她的偏见,可想而知……
最终,法院判决经过审理决定,马某某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
马某某被判刑19年,可能还会有走出监狱的机会,但受到侵犯的小姑娘,这辈子都很难走出阴影。
毕竟世俗对女孩子的偏见,往往是无情且锋利的。更让人痛心的是,这样的事件并不只有一起。
5月3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案例:15岁少女遭受到男子的侵犯,在反抗过程中被男子枪杀!
2019年某夜,陈某因半夜无聊,在浏览色情网站过程中渐渐亢奋,于是打算骑摩托车去嫖娼,半路偶遇一位15岁少女,心血来潮之下尾随其进入公路涵洞。
随后陈某见四下无人,便打算强行和少女发生关系,但少女抵死不从,于是陈某一怒之下拿出改装的火柴枪,将女孩残忍枪杀。
事后陈某畏罪潜逃,但最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经过漫长的审判过程之后,陈某终于等来了自己的报应。
最终陈某因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
陈某死有余辜,但他即便是死去,也换不回15岁花季少女的生命。
一个活着却染上妇科病,长年生活在流言蜚语之中;一个反抗不成被枪杀,被深埋地下不见阳光,一时之间竟不知谁更幸运。
不过相比与陌生人来说,被自己最敬爱的人侵犯才更绝望。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发布一些案例:某学校教师周某,在任职期间多次性侵13岁女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同时禁止从事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这次案件的细节尚未披露,但从只言片语当中,我们还是能感受到被害少女的绝望。
毕竟,谁能想得到,平日里慈眉善目教书育人的教师,背地里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魔呢?
所以还是那句话:越是禽兽不如的畜生,也就越懂得如何伪装成一个正常人。
甚至还有一些亲生父母,堂而皇之迫害自己的孩子。而这样的案件相对于外人作案来说,法律在做裁定时会更难处理。
亲生父母的迫害
5月3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当中,还有这样一起事件:亲生父母因孩子教育问题,惩罚过当将孩子活活折磨致死。
根据法院的消息,这家小孩是十岁之后才开始跟父母一起生活,不过孩子父母也没有育儿经验,将“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理念发挥到极致,对着孩子动辄就是打骂、饿饭、甚至捆绑之后关进小黑屋。
2020年某日,小孩再一次犯了错误,父母故技重施,将孩子捆起来揍了一顿,然后反锁在家中,两天两夜不给饭吃,直到小孩听话为止。
两天后,孩子因长期被捆绑,血液不流通,导致体位性窒息,抢救无效后死亡。
此等恶毒的心思,如何能为人父母?
最终,经过司法部门的研究,判定小孩的父母的行为构成虐待罪,这两人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另一人被判处两年六个月。
此事见诸报端之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判刑过轻,一个10岁的小孩长期遭受暴行,最终被虐待致死,而凶手却只判了6年。
没有故意杀人,也没有过失杀人,这很难让人信服。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天底下才会有那么多不配为人父母肆无忌惮地朝子女下手。
5月31日,山东菏泽公布案例:父亲胁迫14岁残疾孩子辍学订婚。
小郭家庭情况很特殊:他患有先天性听力、言语残疾;父母离婚,因为母亲也没有劳动能力,所以小郭是由父亲抚养。
但小郭的情况只能在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可如今小郭14岁,郭父就不想继续供养,于是违背小郭的意愿为其订了一桩婚约。
威逼利诱,强行胁迫,甚至跑到小郭的学校去大吵大闹,无所不用其极,最终小郭在父亲的逼迫下无奈辍学。
好在小郭家里也有明事理之人,小郭的大伯得知消息后,便以郭父影响小郭身心健康与受教育权利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郭父的监护人资格。
最终,法院在征询小郭意见之后,同意由大伯作为小郭的监护人,同时撤销郭父的监护人权利,事情得以解决。
不过,中国是人情社会,虽然法律上断了关系,但之后小郭怕还是会麻烦重重。
除此之外,还有四川古蔺县14岁少女订婚事件,山西亲生母亲杀害儿子,并且谎报失踪的案件等等等等,性质全都十分恶劣!
可是,为何全国各地法院,都纷纷在六一儿童节的前夕,公布未成年人受害案件,官方在释放什么信号?
官方在释放什么信号?
根据调查,2022年我国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同比增长了5%以上,而且近年来是连续增长。这些针对迫害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现在已经到“需出重典,方可治理”的地步。
事实上,公布此类事件的并不止各个地方法院,就连国家最高检与最高法,在近一段时间都有大动作。
尤其是最高法,一次性核定3例死刑!同时这些人,都是犯有强奸幼女罪!
通过资料显示,这几名罪犯的行为极其恶劣,每人都犯下多起暴行,甚至还有人将小学生当作犯罪对象,并且通过照片、视频等物品进行要挟,胁迫少女们再次就范。
简直是丧尽天良,死有余辜。
而这次最高院公布的案例,与各地法院公开的相关案件,无不是向我们提供一个讯号:官方一直在致力于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安全,但凡有人敢胡作非为,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绝不姑息!
官方之所以在儿童节前夕发布,不但是问了震慑那些宵小之徒,同时也为了引起全国的家长以及少年们的注意,给我们提个醒。
一个人作恶是没有下限的,他们的暴行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而暴行之后,带来的就是永久的不可轻易磨灭与弥补的伤害。
这些伤害往往是伴随孩子一生的,恶人受到的惩罚,并不会粘补孩子受伤的心灵。最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对自己的孩子做好保护。
结语
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家推出一项又一项政策法规。但现在迫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屡禁不止,国家也是时候考虑“出重典”了。
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多方面复杂的因素,就像亲生父母迫害自己的孩子,很多时候判定界限很模糊。所以说我们不能将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安放于一个法律改革的筐里。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保护和培养。我们应该倡导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发挥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长应该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学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让他们充分了解自身的权益和责任;社会也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和家长都能够意识到在社会法律和道德的保护下如何更好地成长。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够真正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培养工作。
盒子网






